【枫桥式人民法庭】“法庭+司法所”齐帮教 把好社区矫正“源头关”
2024-04-11 16:55:5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891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(通讯员 田骧)为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在源头减少案件发生率,营造和谐、安全的社会环境,4月11日上午,麻阳法院锦和法庭联合锦和镇司法所,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教育,引导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努力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,早日顺利回归社会。

​活动中,针对社区矫正人群的特殊性,麻阳法院锦和法庭法官陈鹏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经历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,对危险驾驶罪、盗窃罪等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和后果进行深入浅出地分析和讲解,并引导和鼓励社区矫正人员正确面对过去,端正矫正态度,自觉接受教育改造,增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,确保顺利解矫,以全新的面貌回归社会。

近年来,麻阳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基础上,注重审判职能延伸。下一步,麻阳法院将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,推动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,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,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,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责编:周玉意

一审:曾金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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